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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乐重奏

室内乐(Chamber music),又称室乐,是一种古典音乐作品的体裁,为几件在室内演奏的乐器所作。室内乐由几人合奏,每人各演奏一个声部,通常不含独奏。“室内”指音乐可以在空间较小的室内演奏。
室内乐一般不设指挥,所以每个表演者拥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从组织上来说,室内乐的费用与设施需求较管弦乐团小。许多古典音乐家喜欢演奏室内乐。虽然许多室内乐作品业余爱好者也可以演奏,但总的来说室内乐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与艺术修养,不适合初学者。
下面是部分常见的室内乐团配备方式。

弦乐四重奏

弦乐四重奏是一种音乐演奏形式,或是说一种音乐作品,由4把弦乐器负责,通常是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 自18世纪以后,大多数的作曲家都写有弦乐四重奏。
这种音乐形式在18世纪中后出现。海顿的第一首弦乐四重奏有五个乐章,与嬉游曲或是小夜曲相似,但是1769至70年间创作的第9号,则是以日后成为标准的形式出现的:四乐章,一个快板,一个慢板,一个小步舞曲和三重奏,还有一个快的终曲。海顿将源于巴洛克时期的组曲形式化为弦乐四重奏的标准形式,被后世尊为“弦乐四重奏之父”。海顿也在社交场合和临时组成的弦乐四重奏团演出他自己的作品,就连莫扎特也当过他的搭档。早在海顿的时代,弦乐四重奏就被视为对一个作曲家功力的考验。这是由于弦乐四重奏不如管弦乐那样有这么多乐器可供表现之用,音乐只能以自身,而非音色去取悦听众,可说是十九世纪“绝对音乐”的代表性曲式。
弦乐四重奏在古典主义时期开花,莫扎特和贝多芬都沿着海顿的作品写下了多部有名的弦乐四重奏作品。19世纪弦乐四重奏陷入低潮,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作曲家只写下一首弦乐四重奏,可能他们认为自己已经驾驭了这种曲式,无可突破之处。当现代音乐来临之际,弦乐四重奏又得以重生。

木管五重奏

木管五重奏(Wind quintet)的标准演奏编制包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和圆号,共五把乐器。特别的是,在木管五重奏中为了融合木管乐器的音色,还加入了一个铜管乐器——圆号。

铜管五重奏

铜管五重奏是由5个铜管乐器声部构成的重奏团,最常见的编制由两支小号、一支圆号、一支长号和一支大号构成。铜管五重奏编制上相当有弹性,在某些作品中,圆号可由长号取代,长号常兼任上低音号,大号是常态编制,但在某些作品中,仍有时以低音长号取代。铜管五重奏演奏时,有时会加入打击乐器,尤其是定音鼓与爵士鼓。
第一部铜管五重奏的原创作品,一直被认为是创作4首铜管五重奏的俄罗斯作曲家Victor Ewald,完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然而,最近发现法国作曲家Jean-François-Victor Bellon的12首四乐章铜管五重奏创作于1848~1850,较Ewald的创作更早了约60年。

作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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